|
|
- 青海省实行快递企业注册登记报备制度
- 2008-06-05
- 近日,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我省成立顺丰速运青海有限公司,在进行工商管理登记注册时,被告知其经营范围因包含快递业务项目,需到省邮政管理局报备。这是省邮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 “规范快递服务、促进快递发展”活动而采取的一项新措施。
自去年9月开始,省邮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促进快递发展”活动的精神,两局密切配合,先后对全省快递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走访调研,并对各快递企业的经营资质、邮件安全、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多次市场检查,为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快递企业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符,又无有效联系方式,对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针对以上问题,两局相关部门经过协商,达成了新办快递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必须在省邮政管理局进行报备的意见,为邮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快递市场动态,依法监管各快递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有西宁恒华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顺丰速运青海有限公司等新办企业在省邮政管理局进行了备案。 5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快递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08〕74号),明确要求邮政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密切配合,加强快递市场监管。今后,两局还将在已注册快递企业办理变更、年检、注销快递业务时,推行报备制度。
-
总共: 1页
|
|